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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捷克始发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有关要求汇编(最新版)

为保障旅客安全,减少新冠肺炎疫情跨境传播,自2020年11月6日起,自捷克始发中转第三国搭乘航班赴华(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汇编中“赴华”均特指“赴中国内地”)的中外人员均应在捷克和中转国分别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并分别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和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申领健康码(针对中国公民)/健康状况声明书(针对非中国公民)。


为进一步方便确有必要赴华人员快速准确查阅申领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统称“健康码”)的要求,中国驻捷克大使馆对有关通知要求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如下(大使馆此前有关通知内容如与本汇编不符,以本汇编为准):


一、需要申领健康码的情形


自捷克始发中转第三国赴华(无论赴华路线和中转次数)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捷克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并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到达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后在当地再次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并向当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向中国驻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的使领馆申请健康码的具体要求,请咨询该使领馆或查阅其网站有关通知。


自其他国家始发、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不为捷克,但目前人在捷克的赴华人员,原则上仅需向始发地和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的中国使领馆申领健康码。


自中国国内临时出国(出差、访问、探亲等因公因私事由)的人员,以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为始发地,可直接向中国驻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的使领馆申领健康码(具体要求请咨询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查阅其网站有关通知),无需向中国驻捷克大使馆申领健康码。


二、新冠肺炎高风险人员防控


有新冠肺炎既往感染史的人员,如康复不满14天,则暂时无法向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如康复满14天以上,可正常向大使馆申领健康码。


过去5天内,同新冠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不确定”或CT值处于“灰区”的人员,暂时无法向大使馆申领健康码。过去5天内,如无上述情况,则可正常向大使馆申领健康码。


三、在捷克进行新冠病毒检测有关要求


(一)检测种类和检测采样时限


“出发时间”的定义:如乘飞机/火车离开捷克,则“出发时间”为飞机/火车的出发时间。如乘汽车离开捷克,则“出发时间”为当事人提交的行程单上写明的出发时间。


所有人员(无论是否已接种新冠疫苗)需做2次核酸检测(在两家不同的检测机构各做1次核酸检测,采用两种不同试剂)。第1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时间需在出发时间前的48小时内,第2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时间需在离开出发时间前的24小时内,两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考虑到捷克绝大多数检测机构周末不出具检测报告或不做有关检测,建议尽量避免周日和周一从捷克出发。


(二)检测采样方式、检测方法、检测报告


核酸检测的采样方式需为鼻咽拭子(Nasofaryngeální,Nasopharyngeal),不得为唾液(sliny,saliva),检测方法需为RT-PCR。检测报告需注明“RT-PCR”,并尽可能注明采样方式。


此外,核酸检测报告需明确包含以下信息:


1.姓名和出生日期/姓名和护照号/姓名和当地医保卡号等检测对象身份信息;

2.采样时间;

3.检测结果(阴性或者阳性);

4.医生或检测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检测机构

申请人需在捷克卫生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捷克卫生部指定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可在以下网站查询:https://testovani.uzis.cz/


请务必提前联系检测机构了解其可进行的检测种类、出具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可一并询问有无加急服务)等信息,确保检测报告包含有关内容并可及时获取。


(四)婴幼儿检测问题


目前,捷克政府尚未出台对婴幼儿免于检测的政策。婴幼儿如申领健康码,也需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如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可向大使馆申领健康码。


如任一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则大使馆一律不予审发健康码,请按照本汇编第二条要求处理。


五、提交申请


申请人得到两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应尽快向大使馆申领健康码。如因提交申请过晚造成行程延误等后果,有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一)申请方式


中国公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提交申请(可代为其他中国公民提交申请)。如无法或不便使用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也可用电脑浏览器(请勿使用手机操作)访问以下网址,使用电子邮箱进行账号注册和登录(请务必记住注册邮箱和登录密码)后提交申请:https://hrhk.cs.mfa.gov.cn/H5/。


非中国公民需使用电脑浏览器(请勿使用手机操作)访问以下网址,使用电子邮箱进行账号注册和登录(请务必记住注册邮箱和登录密码)后提交申请(可代为其他非中国公民提交申请):https://hrhk.cs.mfa.gov.cn/H5/。


(二)填报要求


完整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


1.两份核酸检测报告:出发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出发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在两家不同的检测机构各做1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


2.离开捷克的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如因乘车或现场购买火车票从捷克出发而无机票/火车票,请自行准备一份行程单,注明本人姓名、护照号、从捷克出发的时间、交通方式、目的地等信息,本人签字。


3.本人有效护照。


4.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还需上传疫苗接种证明。

所有材料需清晰、完整上传。对于有二维码的检测报告和疫苗接种证明,为确保二维码可以被成功扫描,请尽量上传电子文档(而非拍照得到的照片)。


请特别注意:

1.“检测采样日期”一栏,请填写第一次核酸检测的采样日期。

2.始发地应为捷克。如从捷克乘坐汽车或火车前往中转国,请在“自始发地起飞的航班号”一栏填写汽车或火车,并准确填写汽车/火车出发时间。


六、审核

大使馆将尽快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严格审核所有申请(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请耐心等待大使馆审核,非紧急或特殊情况,请勿催询,以免影响您和他人申请处理进度。


如大使馆审核通过有关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登录https://hrhk.cs.mfa.gov.cn/H5/,查看大使馆审发的健康码。获得健康码后,请及时截图保存,以便后续向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申领健康码时提交。

如大使馆审核不通过,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登录https://hrhk.cs.mfa.gov.cn/H5/,查看大使馆审核意见,并在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可在“防疫健康码国际版”中通过点击“查看及出示健康码”查看审核结果。

如最终大使馆不予审发健康码,说明申请人暂不符合赴华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七、特别提醒


(一)上述措施系根据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新冠病毒变异等多因素作出的安排,将视疫情形势、疫情境外输入情况进行调整。


(二)提醒拟赴华人员务必做好防护,倡导行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避免因登机前检测阳性造成滞留或疫情输入。


(三)请提前详细了解中转国入境政策、中国驻中转地(赴华直航航班起飞地)使领馆关于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的有关要求等信息,谨慎选择赴华路线,避免出现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无法及时进行新冠病毒检测、不符合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有关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


(四)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新冠病毒检测报告。如发现故意隐瞒病情、涂改伪造新冠病毒检测报告等情况并导致疫情输入中国,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大使馆领事业务咨询电话:+420-233028898,接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邮箱:konzularniodd@seznam.cz。中国公民如遇安全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因不测事件遭遇困难或危险,请拨打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420-728939951,或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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